此前,南京艾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广告,宣称其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可高效杀灭新冠病毒。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司提供不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违反了广告法。最终,当地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司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0万元。
据悉,2021年8月23日,根据举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南京艾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有关“新冠疫情”的违法广告开展执法调查。
经查,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8月24日,当事人在“南京艾氧环保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7篇文章。
其中2021年1月31日编辑和推送的“防范疫情 重磅出击”、2021年2月24日编辑和推送的“如何选购真正有效的空气净化器”、2021年4月30日编辑和推送的“今年春季随着雾霾的来临,你和家人还好吗?”等文章中宣传了“艾氧家的爱斯普润净化器采用新型抗菌防病毒空气净化膜材料。
称其可灭杀甲型流感病毒H1N1,且抑制率高达99.5%。高效防护,气溶胶截留率>99.97%,5min内新冠病毒抑制率>99.9%,可高效灭杀新冠病毒”等内容,当事人提供不出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1月25日,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对南京艾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